|
孔子创建儒家之后,墨翟(约公元前480—前420年)也在鲁国创建墨家,两家形成“显学”,互相争鸣,从而揭开了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第一幕——儒墨显学之争。 (一)关于百家争鸣的发端 我们知道,作为周王室史官的老子(聃),不仅早于墨子,而且年长于孔子(孔子曾到周室问礼于老子)。为什么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第一幕是邹鲁儒墨显学之争,而不是儒老(或说儒道)之争呢?上面我们已经讲过关于学术由官府下到民间的过程。在这个过程中,孔子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,而老子则远不如孔子。《史记•老子列传》记载,老子看到周王朝已衰落,便弃官离开洛邑,到了函谷关。守关的令尹喜请老子为他著书,于是老子才著了上、下篇论述道德的意义,约五千字,而出关西去。老子究竟去了什么地方,最后死于何处,这些都成了千古之谜。因此,老子在当时影响有限。然而作为伟大教育家的孔子,在打破“学在官府”的格局,开创私人讲学的历史潮流中,贡献最大,影响最为深远。至于他是否为第一个开办私学的人,无关紧要。据童书业研究指出,春秋时代,过去的“王室之学”逐渐消失,关于官办学校的史料几乎找不到,可能是“私人讲学之风”在这时逐渐兴起。《左传•襄公二十四年》记载,鲁国的叔孙豹说,鲁国过去的臧文仲大夫,虽已去世,而“其言立”,即他的言论能成立,流传于后世。由此看来,臧文仲等人已有私人讲学的事。至于孔子,本是个求学没有固定老师的人。他的弟子子贡曾说,周文王、武王之道没有失传,这是在于有人将它传播开去,贤德的人能懂得其中大的方面,不够贤德的人只懂德其中小的方面。但无论大的方面,还是小的方面,总还是有周文王、武王之道的。子贡语出《论语》卷十九《子张》。这段话反映了当时私人讲学的学者很多,而孔子是其中最为突出的人物。参见童书业:《春秋左传研究》第342页,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。我们知道,孔子有弟子三千,其中精通六艺的有七十二人。这在世界古代教育吏上是少有的。孔子的弟子遍布各诸侯国,在学术的许多领域里都有很深的造诣,影响颇大,确实称得上是“显学”。 与儒家对立的是墨翟创建的墨家。墨子的祖先虽是宋国人,但后来长期居住鲁国,应该是鲁国人。他最初投师儒者,学习儒家之业。但是他后来认为儒家的烦琐礼节很难施行,特别是“厚葬”、“久丧”(三年之丧)的主张,浪费财物,使民众贫困,办丧事还要花许多时间,既损伤活人的身体,又妨害从事生产。所以,他“背周道而用夏政”《淮南子》卷二十一《要略》。,即背弃周代烦琐礼节和“厚葬、“久丧”的习俗,而用夏代的“节财”、“薄葬”、“简服”(三月之丧)的简朴精神。因此,墨子背叛了儒家而另外创建墨家。墨家发展很快,人数众多。《墨子•公输》记载,墨子对楚王说,他的弟子有“禽滑■等三百人”。而《淮南子•泰族训》记载:“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”。《吕氏春秋•上德》也记载,墨家的领袖孟胜为阳城君死难,他的弟子从他而死的有180人。由此还可看出,墨家是一个有严密组织和纪律的集团,有相当大的活动能力。关于儒、墨显学,据《吕氏春秋》说,在孔子、墨子死后,“从属弥众,弟子弥丰,充满天下”。《吕氏春秋》卷二《当染》。可见当时两家的盛况。儒、墨相互诘难,《墨子》有《非儒》,专门抨击儒家,儒、墨在一系列的问题上形成尖锐的对立。因此,把儒、墨之争作为先秦“百家争鸣”的发端,或者说第一阶段,是符合历史实际的。 (二)儒墨显学之争产生于邹鲁的历史根源和时代背景 前面我们已经论述了儒家产生于邹鲁的历史根源,而墨子创建墨家也是在邹鲁,因而儒墨显学之争也产生在邹鲁。我们知道,墨子最初是以儒者为师的。他创建墨家依据的思想资料也是《诗》、《书》等经典,继承的仍然是邹鲁的文化传统。这就是两家之争产生于邹鲁的历史根源。《吕氏春秋•有度》记载,儒墨之徒“皆以仁义之术教导于天下。”由此可见,两家虽然互相争鸣,但也有共同的地方。他们之所以相争,只是因为所代表的阶级利益各不相同。墨子出身破落贵族家庭,曾作过宋大夫,但后来地位下降,接近劳动者。他当过工匠,在《墨子•贵义》中被称为“贱人”,在《吕氏春秋•爱类》中被称为“北方之鄙人”。可见其社会地位低下。而墨家的成员很多是下层社会的劳动者,他们多半穿着粗衣、草鞋,勤劳工作,日夜不休,以自苦为理之妙极。《庄子》卷十下《天下》。他们常常代表“农与工肆之人”的利益说话。荀子认为墨家的学说是“役夫之道”,《荀子》卷七《王霸》。也可反映墨家是生产者的代表。因此,儒墨显学之争,是奴隶制瓦解和封建制诞生的初期,统治阶级与小生产者对立和斗争在思想领域内的反映。 儒墨显学之争还有其鲁国的时代背景。《孟子•告子下》记载,淳于髡说,“鲁穆公之时;公仪子为政,子柳、子思为臣”。公仪子即公仪休,贤者,为官清廉,拒收贿赂。在其为政期间,鲁国政治上还算比较好。子思是孔子之孙,也是贤者,《孟子》记载,鲁穆公尊礼子思,为了使子思安心在鲁从政,经常派人去安慰子思,保证按子思的建议办事。孟子还谈到在穆公朝中任职的泄柳、申详。泄柳即子柳,亦即《说苑•杂言》所说的子庚。《孟子•滕文公下》记载,鲁穆公礼贤,最初亲自见泄柳。而泄柳“闭门而不纳”,即不开门与他相见。可见鲁穆公尚贤之一斑。申详,据《礼记•檀弓上》郑玄注,为孔子学生子张的儿子、子游的女婿。当时儒家在鲁国势力颇大,鲁穆公时,孔子的弟子曾参已死,他的儿子曾申也是有名的儒者。那时年青的吴起从卫逃至鲁,便投到曾申门下。后来与曾申决裂,学兵法而成为鲁将。吴起之所以破格提拔为鲁将,与鲁穆公礼贤是分不开的。侯外庐《中国思想通史》谈到鲁穆公礼贤诸人中有“南宫边”,列于墨子之后,《中国思想通史》第一卷,第46页。但墨子弟子中无此人,恐为南宫适之误。南宫适为鲁大夫,孔子的弟子。 墨子居鲁,为鲁人,其活动多从鲁出发而到其他地方。《墨子•鲁问》记载,越王派公尚过“迎子墨子于鲁”。《墨子•贵义》又记载“子墨子自鲁即齐”。与其他古籍相印证,正是如此。《吕氏春秋•爱类》说,墨子救宋,“自鲁往,……见荆王”。《惟南子• 修务训》记载此事则说,墨子听说“楚欲攻宋”,“自鲁■(走)……至于郢。”《墨子•公输》记载;“子墨子归,过宋”。这是指墨子由楚而归鲁,经过宋国。可见墨子确是鲁人,常居住在鲁国。前面已经提到墨子学于史角的后人,也是在鲁国。当然,墨子的弟子禽滑■、耕柱子、高石子等,则不仅仅在鲁国,而是遍于各诸侯国了。 侯外庐《中国思想通史》讲鲁穆公“礼贤”时,特别提出墨子,并说:“在这里儒、墨两派特别活跃”。他还指出,“鲁缪(穆)公把‘孔子贵公’、‘墨子贵兼’(《尸子》)的两派文化人兼礼。”《中国思想通史》第一卷,第46页。这一论断是正确的。《墨子•鲁问》记载,鲁君对墨子说,我怕齐国来攻打,可以相救吗?墨子说:可以。这里所说的鲁君,孙诒让怀疑就是鲁穆公。孙怡让:《墨子闲诂》卷十三《鲁问》,第428页,中华书局1986年版。从时间上来看,孙说是对的。鲁穆公时,齐国多次攻伐鲁国。《墨子•鲁问》记载,墨子派胜绰在项子牛部下任职,项子牛“三侵鲁地”。孙诒让注指出,项子牛是齐国人,但“三侵鲁地”,不知在什么时间。从《史记•六国年表》与《田齐世家》来看,鲁元公十九年,齐国征伐鲁国的葛和安陵,二十年取鲁一城。穆公二年齐又伐鲁取■。十六年伐鲁,取最。这大概就是指的“三侵鲁地”的事吧?孙诒让:《墨子闲诂》卷十三《鲁问》,第428页,中华书局1986年版。而钱穆《先秦诸子系年•吴起仕鲁考》不同意孙诒让的说法,他认为,齐伐鲁国之葛和安陵,应为穆公四年齐伐鲁莒及安阳。鲁穆公四年(公元前412年)为齐宣公四十四年。齐国派项子牛进攻鲁。这场战争,因鲁穆公起用吴起为将,战胜了齐国。 在这场战争中,墨子的弟子也起了一定的作用。胜绰即在项子牛部下,参加了战争。墨子听说之后,派弟子高孙子去把胜绰从项子牛部下撤退出来,并严厉斥责他是“禄胜义”,孙诒让《墨子闲诂》卷十三《鲁问》,第440页。即过分贪图俸禄而不顾道义的人。 由此可见,鲁穆公的礼贤,在当时意义重大。它不仅使鲁国在这次战争中能以少胜多,以弱胜强,而且对儒、墨两家在鲁国并存,从而形成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第一阶段——儒、墨显学之争,也起了促进作用。 (三)墨子思想与墨家的创建 1墨子的生平、《墨子》与墨家 墨子为鲁人,也有人说他是齐国人。曾到过宋、卫、楚、齐等国,并打算到越国,但终未成行。其主要事迹有:阻止鲁阳文君攻郑,说服公输般而止楚攻宋。楚惠王打算以书社封墨子,越王也打算以吴之地方五百里以封墨子,但墨子都没有接受。宋昭公时曾做过宋大夫。但以后地位下降,接近劳动者。参见孙诒让:《墨子闲诂》下册《墨子后语•墨子传略》。 《墨子》一书,大部分是墨子的弟子或再传弟子对墨子言行记录的汇集。它是研究墨子思想的直接材料,其中《经上》、《经下》、《经说上》、《经说下》、《大取》、《小取》等6篇,是后期墨家的著作。也有人认为《经上》、《经下》两篇是墨子的薯作。 在《墨子•鲁问》中,墨翟提出了墨家的十大主张。即“兼爱”、“非攻”、“尚贤”、“尚同”、“尊天”、“事鬼”、“非乐”、“非命”、“节用”、“节葬”。他认为,要根据不同国家的不同情况,有针对性地选择十大主张中最适合的方案。如“国家昏乱”,就选用“尚贤”、“尚同”;国家贫弱,就选用“节用”、“节葬”,等等;墨家是一个有严密组织纪律的团体。他们的领袖称为“巨子”。第一任巨子是墨子,后来的“巨子”有孟胜、田襄子、腹■(tún,吞)等。由“巨子”执行“墨子之法”。墨者“巨子”腹■住在泰国,他的儿子杀人,本应依法处死。但秦惠王认为腹■年老,只有一个儿子,就命令不杀。腹■却说,墨者之法规定:“杀人者死,伤人者刑。”这是禁止杀人伤人的必要措施,它符合“天下之大义”,还是坚持把自己的儿子杀了。《吕氏春秋》卷一《去私》。这个故事生动的反映了墨家纪律的严啊。正因为如此,墨者很能战斗,具有“赴火蹈刀,死不还踵”《淮南子》卷二十《泰族训》。的精神。但是,墨家是一个具有宗教性的集团,往往容易被人利用。据《吕氏春秋•上德》记载,在楚国旧贵族阳城君等杀害从事变法改革的吴起时,墨者“巨子”孟胜就站在阳城君一边。后来阳城君畏罪逃走,楚国要收回其封国。孟胜为阳城君守封国,忠于阳城君。他传“巨子”于田襄子,自己为阳城君死难,许多弟子也从其死。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,墨者有“侠客”的精神。正如《史记•游侠列传》所说的游侠那样:如果行为并不符合正义,但是说话算话,讲信用,答应人家要办的事就必须办到。而且行动果断,不爱惜自己的生命,去解救别人的危难等等。 不仅如此。墨子还是一个科学家,墨家也是一个科学家集团。他们在数学、物理学、医学、逻辑学等方面都有杰出的贡献,在我国古代科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。 墨子死后,墨家分裂为三派:相里氏一派,相夫氏一派,邓陵氏一派。《庄子•天下》所说的相里勤的弟子、邓陵子的弟子苦获、己齿,即这三派中的两派。他们都传习《墨子》:但有所不同,互相都攻击对方是“别墨”。在今存的《墨子》中,每篇都有上、中、下三篇,大约就是墨家分裂为三派的证据。据郭沫若研究,墨者集团到秦惠王时,有集中于秦的趋势。因此,从第四代巨子时起,墨学的中心已经转移到了秦国。此后还有记载,东方的墨者谢子,不远千里入秦而见秦惠王。这时墨学还是兴盛的。但是到汉代,墨家已经消亡。为什么墨家消亡如此之快呢?关于这个问题,答案分歧很大。还需要进一步研究。从墨家内部来分析其原因,在方法论上是可取的。墨家与儒、法、道等家不同之处,在于它是由墨者组成的带有宗教色彩的集团,有严格的纪律,能赴汤蹈火,视死如归。这些,作为一般人是难以办到的。而墨子的十大主张,流于空想,而且自相矛盾,是比较肤浅的。没有像儒家那样的一以贯之的理论体系。墨者往往陷入难以适从的境地。因此,常常背叛墨家而逃入儒家、道家或者杨朱学派。在魏国,子夏于西河讲学,弟子中就有墨者禽滑■。《孟子•尽心下》记载;“逃墨必归于杨”。可见,墨者背叛墨家而逃入其他学派确乎是事实。而墨者后来成为墨侠,虽然有自我牺牲精神,但是往往被人利用,站到反动势力一边,其破坏性也相当大。墨侠的历史作用如何?还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。而这种极端的行为正是其不能长久的重要原因。当然,还应指出,后期墨家的名辩思想,在逻辑思想史上还是有相当地位的。 2政治思想 墨子政治思想的核心是“兼相爱,交相利”。《墨子》卷四《兼爱中》。他们认为社会动乱攻伐,相互残害,就是由人们“不相爱”而造成的,所以墨子提出了“兼相爱,交相利”。也就是不只单方面的爱自己,而是还要爱别人。不是单方面的使自己有利,也要使别人有利。墨子认为,“兼相爱”就是大家都要树立把别人的国看成是自己的国,把别人的家看成是自己的家,把别人的身体看成是自己的身体。有了这种思想,就能把别人与自己同等看待了。而且他还认为,必须我先做那些爱和有利于别人的亲人的事,然后别人再报答我的爱和有利于我的亲人的事。这样,人与人之间就不会互相残害了。因此,他说,要想天下太平,而厌恶天下动乱,就应当贯彻“兼相爱,交相利”的原则。 “兼相爱,交相利”,是从小生产者立场出发的,具有反抗剥削压迫的意义。但是,墨子把“王公大人”、“士君子”与“农与工肆之人”都认为是出“力”者。墨子并不主张废除等级制度,认为他们之间也是“兼相爱,交相利”的关系,这便使这一主张具有调和色彩。因为小生产者本身没有力量来实现对社会现状的改革,只希望维持现状,使自己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,同时使各方面的势力相安无事。事实上,这显然是不可能的,因而它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。 墨子“非攻”的主张,是“兼相爱,交相利”发展的必然结果。在墨子看来,春秋战国的兼并战争都是违背“兼爱”原则的。他揭露这种战争在春天进行就使农民不能耕种庄稼,在秋天进行就使农民不能在田间收获。因此,它是“夺民之用,废民之利。”《墨子》卷五《非攻中》。但是,墨子并不一概反对战争,他只是反对无故“攻伐无罪之国”的侵略战争。而对防御性的战争,墨子则是支持的,他曾帮助宋国抵御楚国的进攻。“非攻”的主张,是墨子站在小生产者立场,反对破坏生产,保全其生命财产的安全。 “尚贤”、“尚同”的主张,则是墨子“兼爱”思想在政治上的体现。他认为人一生下来就富有高贵是“无故富贵”,因为这些人是依靠血缘关系而取得政治特权和经济利益的。所以,墨子主张政治地位的获得必须要才能,没有才能不能做官,这就是墨子“尚贤”的主张。他反对世袭制度,提出:“官无常贵,而民无终贱,有能则举之,无能则下之。”《墨子》卷二《尚贤》。做官的不能永久都保持高贵的地位,而民众不能永久都处于卑贱的地位。只要有才能就应该推举出来当官,而没有才能的官吏则应该降级或罢免。虽然是农民与工匠,只要有才能,都可以推举出来做官。这种主张,反映了小生产者要求取得政治地位的思想。 “尚同”则是“尚贤”思想的扩大,不仅一般官吏要“尚贤”,而且“天子”也要由贤者来担任。墨子认为,在国家出现之前,意见不能统一,各人有各人的是非标准,因而天下大乱。所以,他主张选举天下的贤德、善良、人格高尚而又有智慧、能言善辩的人立为天子,“使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。”《墨子》卷三《尚同中》。然后,天子又选择贤者来任“三公、诸侯、国君”与各级的“正长”,以帮助天子统一民众的思想。这样做就是尚同于天的意志,因为天的意志是“兼爱”。若是人人都做到“兼爱”,天下当然也就太平了。墨子“尚同”的主张,在当时只是一种善良的愿望,是不可能实现的幻想。但是这种学说倾向于中央集权专制主义的模式,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当时历史发展的趋势,因此有其积极的意义。 3经济思想 墨子的经济思想反映了小生产者的经济利益。主要表现在“节用”、“节葬”的主张上。他提出为政要增加生产,使物质财富成倍增长。他说“圣人为一国,一国可倍也。大之为政天下,天下可倍也。”《墨子》卷六《节用上》。用什么办法来达到这个目的呢?他认为并不需要扩张领土,只要尽量开发本国的资源,而又厉行节约,去掉不必要的开支,物质财富就可以成倍增长了。同时,墨子还主张国家的财政开支要对人民有利。他说:“诸加费不加利民者,圣王弗为”。《墨子》卷六《节用中》。根据这个原则,墨子激烈反对儒家的“厚葬”、“久丧”,而主张“节葬”。他认为葬礼不分贵贱,一律“桐棺三寸”,也不需守丧。埋葬以后,马上就去参加生产劳动。《墨子》卷六《节葬》。他指出,“厚葬”要把财富多埋在坟墓里,而“久丧”则影响劳动生产。这样干要想使国家富强,是根本办不到的。“节用”、“节葬”的经济思想,是墨子思想中的精华部分。 4哲学思想 墨子的哲学思想,反映在他的“尊天”(即“天志”)、“事鬼”(即“明鬼”)的主张上,同时也表现在经验论的认识论与“三表法”。 “尊天”、“事鬼”是为他的“兼爱”学说在哲学上寻找的理论根据,即要论证“兼爱”学说是天的意志,是鬼神的意志。墨子认为,天下无论是大国或是小国,都是天的城邑;人无论是年长、年幼、高贵、卑贱,都是天的臣民。因此,墨子思想中的“天”,对所有的国家、所有的人,都是一视同仁的。因此,他说:“天之意不欲大国之攻小国也,大家之乱小家也,强之暴寡,诈之谋愚,贵之傲贱。”《墨子》卷七《天志中》。同时,天还希望人们有力量要相互帮助,有好的道理要相互教诲,有了财富要相互均分。而且,墨子思想中的“天”,还有赏善罚恶的威力。如果是顺从天的意志,实行“兼相爱,交相利”原则的,就必然得到奖赏;而违反天的意志,即“别相恶,交相贼”的,就必然要遭到惩罚。因此,墨子认为:“爱人利人者,天必福之;恶人贼人者,天必祸之”。《墨子》卷一《法仪》。这就是墨子所谓的“天志”。“天志”在墨子看来是十分重要的,它是衡量一切的标准。无论是“王公大人”,还是“万民”的所作所为,都可以用它来量度。他说:“上将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为刑政也,下将以量天下之万民为文学,发言谈也。” 总之,墨子的“天”是小生产者的理想化了的神,它是反映小生产者利益的一种幻想。但是,它与传统的“天”又有不同。传统的“天”是维护统治者统治民众的。而墨子的“天”,却反抗这种统治,维护小生产者的平等权利。虽然墨子利用传统的形式,以便于民众所接受,但却赋予了它以新的内容,在当时还是有积极意义的。 “事鬼”即“明鬼”,也就是相信鬼神,是从“鬼神”可以帮助“天”赏善罚恶而提出来的。他说,如果使天下的人都相信鬼神能够“赏善罚恶”,则天下怎么会乱呢!《墨子》卷八《明鬼》。 墨子主张“天志”,但是又主张“非命”。他认为强调“命”的思想危害性很大,王公大人如果相信天命的学说以指导他的行动,则必然懒于断案和治理政事;卿大夫必然懒于治理官府;农夫必然懒于耕种田地;妇女必然懒于纺纱织布。其结果必然造成天下大乱,社会财富必然不足。墨子认为,“命者,暴王所作”,“此皆疑众迟朴”,《墨子》卷九《非命上》。即“命”是由古代暴王制造出来欺骗民众的。墨子揭露了“命”并非是“天”产生的,而是人制造出来的,这是对“天命”论的有力打击,这里包含了无神论思想的闪光。 墨子还提出“力”、“强”与“命”相对抗。他认为寿夭、贫富、安危、治乱是由“力”决定的。依赖于自己的力量的就能生存,不依赖于自己力量的不能生存,他反对不参加劳动就获取劳动的果实。“强”即是强调个人的主观努力。他说,“强”必然就治理得好,不“强”必然就会乱。“强”必然就会富贵,不“强”必然就会贫贱。因为天喜欢努力图强的人,赏赐他们成功。这实际上是说,人只要努力就会成功。虽然他并没有摆脱“天志”的束缚,但这种思想反映了小生产者的善良愿望,希望通过主观上努力来摆脱被统治的地位。但是,由于小生产者的本身的软弱性,他们又寄希望于在“天”和“鬼神”上。因此,他们的目的不仅不可能达到,相反,这种具有宗教性的思想,很容易被统治者所利用。 但是也要指出,墨子并非片面的强调“天志”、“明鬼”,他还主张“非命”和提倡“力”与“强”的学说。后者是强调人事的重要作用,属于人本思想。墨子思想的二重性,表明他正由有神论向无神论的过渡。战国后期的荀子、韩非将老子的“自然为本”与孔子、墨子的人本思想相结合,所产生的无神论思想,是先秦无神论思想的高峰。其中荀子的“制天命而用之”,《荀子》卷十一《天论》。包含了墨子“非命”的思想。韩非关于“明君务力”《韩非子》卷十九《五蠹》。的学说,显然是从墨子提倡“力”的学说发展而采的。因此,我们在评价墨子“天志”、“明鬼”的主张时,要充分看到“非命”和“力”的主张的积极性,并在春秋战国思想史上给予应有的地位。 墨子的认识论,因为他直接从事生产劳动,有实践的经验,所以成为唯物主义的经验论。他认为,认识来源于客观感觉的经验。事物的存在必须以人们的眼耳等感觉器官的感知为标准。《墨子•明鬼下》说:“闻之见之,则必以为有,莫闻莫见,则必以为无。”即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就有,否则就是无。这种认识论,肯定了人们的感觉经验是客观存在的反映,因此触及了认识来源于实践这一真理。它是唯物主义的,但又有狭隘经验的局限性。 墨子关于“名”、“实”论的思想,主张“取实予名”,即“名”是由“实”来决定的。没有“实”,就无所谓“名”。可见“实”是第一性的,而“名”是第二性的。这是属于唯物主义的名实观。同时,墨子还主张言行一致,“口言之,身必行之”,如果言行不一,即使掌握国家政权也会出乱子。《墨子》卷十一《公孟》。 《墨子•非命上》的“三表法”是墨子在人类认识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贡献。这是他认识客观事物的方法和判断是非的标准。所谓“表”,就是标准、法则。“三表”是指“有本之者,有原之者,有用之者”,第一表“有本之者”,是根据古代圣王所经历的事情,即古人的历史经验。第二表“有原之者”,是考察人民大众耳闻目睹的实际经验,即民众现实的切身经验。第三表“有用之者”,是根据客观效果,看其是不是符合国家与人民的利益。 墨子的“三表法”,注重感觉经验在认识中的地位。这种认识论和思想方法,在当时是很进步的思想,它为批判传统的“命定”论提供了思想武器。但是,这种武器仍然有其局限性,因为它只把认识停留于感性阶段,而没有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高度,即是感觉论。因此,它具有片面性和表面性,而不可能认识事物的本质,甚至会得出错误的结论。墨子“明鬼”的主张,就是根据有人曾经见过鬼的传说,来证明鬼神是确实存在的,从而违背了客观事实。 (四)儒墨显学之争的主要内容及其实质 1儒墨显学之争的主要内容 前面我们论述了孔子与墨子的思想,因此对儒墨显学之争的主要内容,就比较清楚了。现归纳如下: 首先是爱有差等与“兼爱”的对立。儒、墨两家虽然都提倡“仁”,但是两家“仁”的含义却是各不相同的。儒家的“仁”,虽然也主张“爱人”,从表面上看来是爱一切人,但事实上并非如此。这里所谓的“爱人”,对统治阶级来说,是要调和其内部矛盾;而对被统治者来说,表面上的爱,是为了劳动者为统治者卖力。而且儒家的“仁”,还受着宗法制的制约,强调“亲亲、尊尊、长长”《礼记》卷三十二《丧服小记》。的区别。比如,《孟子•告子上》记载就明确说:“亲亲,仁也”。这样便使爱有了亲疏厚薄。因此,儒家是主张爱有差等的。 墨家主张的“仁”,是“兼相爱”。这是一种普遍的爱,是理想化了的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平等关系。所以,孟子批评墨家的“兼爱”是“爱无差等”。《孟子》卷五《滕文公上》。 学术界多持儒家爱有差等与墨家“爱无差等”的对立的观点。但是孙诒让《墨子闲话•墨家诸子钩沈》据马■《意林》辑录《■巢子》(墨子弟子■巢子的著作)的材料认为,■巢子在论述“兼爱”时说“有疏而无绝,有后而无遗”,即有亲疏的差别,但没有被拒绝的;有先后的差别,但没有被遗忘的。可见■巢子保存了墨家“兼爱”说的原貌,是“纯笃无疵”的。因此认为,“爱无差等”的说法,大概是墨家“传述之末失”,加上后人的附会,才成为被攻击的把子,而它的本意并非如此。孙诒让《墨子闲诂》下册,第699页,中华书局1986年版。孙诒让之说,仅录以备考。 其次、“罕言利”与“交相利”的对立。儒、墨两家都提倡“义”,然而两家“义”的含义也各不相同。儒家往往把“义”与“利”对立起来,而墨家则认为“义”与“利”是合一的,而且还认为与“兼相爱”是密不可分的。“兼相爱”的具体表现在“交相利”。这与儒家的“义利”观是显然对立的。孔子不仅“罕言利”,《论语》卷九《子罕》。而且还在《论语•里仁》中说:“君子喻于义,小人喻于利。”他把重视“利”的称为“小人”。 第三、“天命”论与“非命”的对立。儒家认为人的长寿或短命,贫穷或是富贵,国家治乱与安危等等,都是由天命决定的,是不可改变的。即《论语•颜渊》所说:“死生有命,富贵在天”;墨家否定儒家的这种“天命论”,而主张“非命”,重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,使人奋发图强,“不敢怠倦”。《墨子》卷九《非命上》。 第四、不重鬼神与“明鬼”的对立。墨家虽然主张非命,却又不是无神论者。墨家相信鬼神,主张“明鬼”。这与不重鬼神的儒家也是对立的。孔子虽然没有从根本上否定鬼神,但是他主张“敬鬼神而远之”。又说:“未能事人,焉能事鬼”。并“不语怪、力、乱、神”。因此,他确实怀疑鬼神的存在,至少也是不重视鬼神的。 第五、“厚葬”与“节葬”的对立。儒家从贵贱有别出发而重视礼仪。特别是古代“厚葬”、“久丧”的礼仪,为儒家所维护和提倡。据《庄子•天下》说,古代的葬礼,“天子棺■七重,诸候五重,大夫三重,士再重”。而丧礼据《礼记•曾子问》记载,是实行“三年之丧”;墨家则反对“厚葬”、“久丧”,而主张“节葬”、短丧。其出发点是节约社会财富。因“厚葬”、“久丧”会造成“国家必贫,人民必寡,刑政必乱”的后果;墨子制定的埋葬的办法是仅用三寸厚的桐木棺材,穿两件衣服就可以了。送葬时仅“哭往哭来”,不过分悲伤。埋葬之后,照常从事劳动。总之,墨家主张不因丧葬而影响物质财富的生产。 第六、重乐与“非乐”的对立。儒家不仅重礼,而且重乐,孔子教授弟子的“六艺”之中就包括了“乐”。“乐”与“礼”是相辅相成的,对于维护等级制度,起着重要的作用。同时,音乐也是—种在精神上抒发感情的活动与享受,但也应该有所节制。不仅贵族享受,还要像孟子主张的那样“与民同乐”;《孟子》卷二《梁惠王下》。而墨家主张“非乐”,反对音乐享受。他认为享受音乐要花费人力、物力和财力,而且影响从事国家的管理和参与生产劳动。因此他得出结论:要想“兴天下之利,除天下之害”,就必须要禁止音乐。《墨子》卷八《非乐上》。 第七、“正名”与“取实与名”的对立。在名实观上,儒墨两家也是对立的。儒家主张“正名”,是要按照周礼的等级名分来匡正当时实际上已经变化了的“名”、“实”关系,其着重点是“名”,而不是“实”;墨家则相反,主张“取实为名”,其着重点是“实”,而不是“名”。 2儒墨显学之争原因与实质 儒墨显学之争主要表现在以上七个方面。为什么两家在一系列的问题上形成对立呢?就其根本原因来说,是他们所代表的阶级立场不同。儒家是站在维护统治者的立场,显得保守,而为了适应社会的变化,他们也主张改良。即使是改良,也还是从维护统治者利益出发的,这与代表小生产者利益的墨家显然是格格不入。“兼爱”反映的是小生产者的要求平等的美好愿望。而儒家的“爱人”则是为建立新的等级制度而服务的,因此明确爱有差等与亲疏厚薄。儒家从统治者的长远利益出发,注重伦理道德。在“义”、“利”关系上,强调“义”,甚至把“义”、“利”相对立。而墨家则多注意切身的物质利益,把“利”作为“义”的具体体现。儒家的“天命”论,显然是维护统治者统治地位,以欺骗民众。而墨家的“非命”与强调“力”与“强”的主张,则是揭露这种欺骗。而墨家“天志”,与儒家的“天命”,完全不同,它是墨家自身善良人格的理想化。同样,墨家“明鬼”的主张也是如此,它表现出小生产者的软弱性,他们一方面否定命运,但另一方面却把希望寄托于天与鬼神。这只能是自己欺骗自己。因此,不仅达不到目的,而且往往被统治者所利用,使这种主张起着麻痹人民斗志的消极作用。 而儒家不重鬼神的思想,对中国传统文化有着积极的影响。中国古代社会虽然不断改朝换代,但传统文化总是以儒家为主体。虽然道教、佛教、天主教等宗教也在流行,但是宗教在政治生活中未能完全居于主导地位,形成与西欧中世纪政教合一迥然不同的特点。这可以说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。 而墨家的“节葬”、“节用”以反对儒家的“厚葬”、“久丧”,其实质是站在小生产者的立场来反对宗法制度与等级制度。儒墨两家在“名实”观上的对立,则是从“名”、“实”关系的角度,反映了两家的相反的政治态度。儒家重视音乐,虽然有维护等级制度的作用,但是音乐的作用并非如此而已,它还有反映民间疾苦和政治好坏以及鼓舞士气等作用。因此,音乐在传统文化中是不可缺少的。而墨家的“非乐”主张,则反映了小生产者的狭隘性。 当然,儒、墨对于所依据的思想资料的理解不同,也是造成两者对立的重要原因。《淮南子》记载:“孔子、墨翟皆修先圣之术,通六艺之论”。可见,儒墨两家都继承了古代的传统文化,对“六艺”即“六经”(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易》、《礼》、《乐》、《春秋》),都能精通。但是,他们对“六经”的理解则各不相同,而他们所引用的着重点更是差别很大,从而形成各执一端,彼此争论不休的局面。
|